2月21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落下该院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开庭“第一槌”。

  按照最高法相关通知精神,疫情防控期间该延期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延期审理。在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前,办案人曾电话联系当事人建议延后开庭,但原告表示案件为公告案件不同意延期开庭。鉴于上述情况,本案以互联网远程庭审方式如期开庭。

  庭审结束后,原告通过扫描庭审系统发送的二维码在手机上对开庭笔录进行了线上核对并签字确认。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张鑫多 通讯员:辛江 李欣遥)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

  专题:复工复产吉林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