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长春市税务局了解到,长春市“惠满春城”消费季活动,从4月26日开始至6月29日结束,为期65天,发票抽奖活动将于4月27日开始。

  4月26日至6月29日期间,消费者个人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消费(不含个人网上消费),消费金额满100元,其中,不可分割的商品(如电视机、洗衣机、冰箱、手机、自行车、汽车、摩托车、房屋等)不能开具多张发票,取得经由《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上传至《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的发票数据作为抽奖数据,就可参与次日抽奖,每张发票只能参加一次抽奖。活动期间将总共抽取65台价值20万元的红旗H5轿车、260张价值5000元购物卡、1300张价值500元购物卡的奖品,资金总额达1500万元。如实体店离线开票,发票电子信息不能及时上传,将无法参加第二天的抽奖活动。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和“购方识别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

  长春市税务局将于抽奖日当天10时前,提取前一日所有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数据,通过政务专用网提供给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作为抽奖数据。在公证处公证下抽取中奖发票,并在公共数据平台发布中奖信息。消费者可登录公共数据平台、银联网APP程序查询中奖信息。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此外,车辆交易的一切相关税费由中奖者承担,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