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白山市充分发挥政府节能监管职能,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监控,严格落实“双控”目标责任,把节能降耗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抓手,助力打造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国家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全市万元GDP能源消费强度持续降低,在吉林省政府“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取得了一年全省排名第三、连续两年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完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在对县(市、区)政府考核中加大了生态文明指标权重,将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实施煤改电(气)、生物质颗粒燃料等煤炭减量项目等列为对县(市、区)政府节能工作考核内容,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导向。目前正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有关强化“双控”目标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进行直接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

  二、能源消费强度和煤炭减量取得新进展。通过开展能耗“对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百千万”行动和加强节能服务等方式,有力地促进了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2018年GDP能耗累计降低17.56%,超过省定目标2.56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截止2019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率已经达到18.38%。同时,通过出台《白山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白山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约束各地煤炭消费增加,并大力推广天然气、开展“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取暖等有效措施,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已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

  三、规范节能评估工作。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要求,用合同规范中介机构评审服务,用制度规范节能审查程序,打造高效合理的业务流程,最大程度限制了项目建设单位不经节能审查违规开工建设行为。

  四、推进落实垃圾处理第三方治理。加强了对白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跟踪服务,与投资方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这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全力为项目及早竣工并投入使用创造条件。

  五、持续发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完成了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调查,《白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印发全市,扫清了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年度评价工作的障碍,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

  六、创新开展节能宣传。坚持年年有创新,切实营造全民节能舆论氛围。“十三五”以来,白山市每年都组织公共机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民用、农业六大节能领域以及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等共同参与,在全国宣传周期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白山节能降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低碳社区文艺演出、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介、新能源汽车环城巡游等多种宣传活动,并在市直党政机关开展了“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常识答题”竞赛,创设提升全社会节能低碳意识和舆论氛围。

  七、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区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发力,全程配合住建部门对白山市生活垃圾处理改扩建整改工程、南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白山市扩建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谋划、可研编制环节进行了指导,协助推进重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白山市生活垃圾处理改扩建整改工程、白山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白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收运体系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白山市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已全部竣工并通过环保验收;扩建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白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大部工程主体已经建成。

  八、积极推进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建立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台账和“长效机制”台账,开展了全市统一组织的值班应急演练活动,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并抓紧牵头落实整改任务。全力支持重点矿山企业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向国家申报并通过了白山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备案,支持企业开展了尾矿综合利用产品骨料标准制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为综合治理工业固废引进社会资本。目前,白山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2020年,白山市将继续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煤炭消费减量等工程,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双控”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一谷一城”战略需要,继续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构建,为“十三五”节能工作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