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9〕1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10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省内各国家贫困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已设立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县级普查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在未设立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县级普查办公室设在县级统计局。

  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刘畅和省扶贫办副主任杨春霆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