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扶贫是长春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脱贫攻坚战启动以来,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春市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残疾人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长春市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残疾人项目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关于印发<长春市2018年残疾人脱贫攻坚及加强作风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产业扶贫、民生兜底、强化举措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1日,记者从长春市残联了解到,仅2018年,长春市残疾人扶贫工作就投入资金1492.6万元,惠及6247人。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托养资金268万元,惠及1442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942万元,惠及残疾人家庭1878户;政府为贫困残疾人购买农机服务项目资金173.5万元,惠及残疾人家庭1103户;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资金76.3万元,发放器具1496件;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32.8万元,惠及328人次。

  抓产业促就业,助推精准扶贫,积极推进转移就业。长春市重点实施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购买农机服务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建设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农林牧渔产品加工等扶贫基地、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扶贫基地,采取开发岗位、政策扶持、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助力贫困残疾人转型就业,通过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助力贫困残疾人就业,造血助推精准脱贫。

  惠民生强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长春市不断加大农村残疾人救助力度,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性器具;面向就业年龄段内的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护理服务,对入住托养机构的给予每人每月不高于1000元的资金补贴,居家照料的每人每月给予125元资金补贴;对贫困残疾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为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实际困难,长春市残联通过大走访活动评定688名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505件,使这部分贫困残疾人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智”是关键。为此,长春市残联对考入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高中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资助。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记者:杨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