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

  加强建筑施工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目前,吉林省已进入汛期,此阶段正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预报,结合吉林省水文地质和气象特点,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加大对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降雨集中时段和地域,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搞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各地区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施工等在雨季期间施工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工程,要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搭设设施的结构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设设施要果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杜绝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和模板脚手架等的安全管理,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现险情,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五是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应急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和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动态,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险情的排查和人员的抢救工作,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对因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