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2020年1月7日至9日召开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王明德、史长友,秘书长李成员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永安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和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认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客观分析梳理了政府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今年,长春市政府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在经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新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保持清醒头脑,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相关政策,以更足的定力、更大的干劲、更过硬的队伍,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并动员全市人民共同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长春市政府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特别是水污染防治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目标清晰、行动迅速、组织得力、效果显著。下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落实。主任会议要求,长春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要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长春市政府办理。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长春市副市长贾丽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