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显微镜”

  剖析解决问题细致入微

  乱象整治必须注重上下联动。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行管部门主动作为、人民群众积极响应,紧紧扭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不放,不断创新方法、完善手段、改进措施,推动实现问题有效解决、措施有效落实、任务高效完成。

  借助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省调研指导有利契机,长春市全面审视扫黑除恶特别是乱象整治工作,针对中央和省反馈的长春市综合治理方面的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项,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统筹各地各行管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目前,中央和省督导反馈的行业管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乱象整治工作被纳入全市“四项重点工作”,长春市党政主要领导既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又担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各地各行管部门加强对具体问题和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推进本行业、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

  在扫黑除恶示范市创建方面,全市上下强化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和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推动治乱工作由打“攻坚战”向打“持久战”转变、由重点行业领域向全覆盖转变、由分管部门治乱向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探索形成涉黑涉恶问题综合治理、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制度机制。

  架起“望远镜”

  完善乱象整治长效机制

  乱象整治必须持之以恒。我市始终坚持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方向,针对行业乱象屡打不绝、周期性反复的特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政策和管理漏洞,真正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全市各行管部门立足自身工作职能,明确主体责任,开展自检自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长春市金融办排查走访各类企业2800户,清理整顿91家小额贷款公司。公安系统查处治安乱象案件586起,打处1035人。火车站地区管理局、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联合打击“黑旅店”“黑车”等违法行为。

  长春市持续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行业乱象整治,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投身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去,广纳民智、广聚民意。突出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群众凝聚在社区,组建各具特色的群团组织,激发社会自治的内在动力。

  在推进行业乱象整治法治化进程中,我市通过逐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行业管理和重点领域监控机制,为行业管理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全市共建立健全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制度机制40余个。

  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同步推进,长春市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在重点、难点、顽固点、特殊领域上集中发力,全力以赴解决问题,在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整体水平上持续发力,不断扩大整治战果,在建立健全长效长治、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示范市创建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 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