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政府网站获悉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县域经济

  振兴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下达2019年省级县域经济

  振兴发展奖励资金24385万元

  并明确各地获得奖励资金明细

  原文如下: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县域经济

  振兴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工作部署,现下达你地2019年省级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24,385万元。此项资金指标收入列2019年“1100313 农林水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请你地按照《吉林省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村[2019]430号),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督导相关部门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备注:《关于预下达2019年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吉财乡指[2019]188号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