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长春市宽城区政府继续发布7、8、9、10号征收公告,对该区4个地块进行征收。

  1.珠江路南地块

  征收范围:东起东六条、西至天元商厦、南起天元商厦、北至珠江路。

  2.职师平房地块

  征收范围:东起职师操场、西至职师家属楼、南起职师学院、北至职师第四宿舍楼。

  3.工业楼地块

  征收范围:东起台北雅苑、西至文教宿舍、北起机车宿舍、南至原达兴药厂(现状土地整理界线以内,以实际征拆图纸为准)。

  4.胜利大街、宁波路北地块

  征收范围:东起中源食品有限公司、西至东四条街、南起胜利大街—宁波路、北至朝鲜小学。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