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现场兑换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7号相关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国庆币)将采取现场兑换方式继续兑换。

  “国庆币”面额10元,延边州发行数量41万枚,已预约未兑换共计7534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具体安排部署,剩余的“国庆币”在我省指定中国工商银行采取现场兑换方式继续兑换。

  现场兑换期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一个网点可兑换数量兑换完毕,则该网点兑换结束)。现场兑换网点为:中国工商银行延吉明珠支行营业部(1980枚)、延边长白山支行营业部(1382枚)、敦化支行营业部(1062枚)、珲春支行营业部(2000枚)、安图支行营业部(1110枚),公众可在承担现场兑换工作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兑换业务。

  公众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兑换,每人兑换限额为20枚。

  所有“国庆币”从人民银行出库前均全部拆箱,预约兑换不以整箱兑换。

  具体发行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组织监督。未经同意,本公告不得转载他用。

  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2019年11月1日

  (来源:延边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