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长春市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及城市文化文明品质,按照长春市“文明再出发”示范街圈创建活动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以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车不系安全带、车外抛物及其他影响城市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交通乱象整治行动。

  9月19日22点,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大队民警在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此时,一名女性司机驾驶一辆黑色汽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将车拦停后,示意司机降下车窗。民警观察发现女司机脸色微红,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王某呼气值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王某时,她说,晚上和朋友聚会时喝了酒,朋友说交警查酒驾只查男的不查女的,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回家,没想到在路上被交警查获。

  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懊悔不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长春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