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吉市纪委监委主动担当作为,把准方向、找准切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延吉市纪委监委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监督模式,推动党内监督成效最大化。通过“巡察+派驻”联动,结合“以干代训”,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充实到巡察工作第一线,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巡察中实现“被动来访”到“主动接访”的转变,搭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平台,让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无处遁形。通过下发《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单》,责令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吃水难、出行难、生活环境差等民生领域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需求,让百姓感受到了党的和政府的关心,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延吉市纪委监委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监督渠道,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受理群众举报。重点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扶贫领域考核监督、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全方位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查处了乱作为乱决策、‘抱团式违纪’问题。延吉市小营镇仁坪村委会报账员毕某江、妇女主任崔某今、村委会主任金某男、治保主任许某哲明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不符合规定人数要求,仍按照讨论决定发放领取车补资金,侵害村集体利益,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吉市纪委监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方面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务处分19人、诫勉谈话2人。查处了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的典型问题,刘某勇在担任朝阳川镇副镇长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享受国家各项政策扶持资金共计人民币204.44万元。其妻子以虚假材料成立合作社并申报中央财政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作为朝阳川镇项目验收委员会组长的刘某勇,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其妻子骗取国家财政资金21万元。刘某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延吉市纪委监委将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措施成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延吉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