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及城市文化文明品质,按照全市“文明再出发”示范街圈创建活动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以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车不系安全带、车外抛物及其他影响城市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交通乱象整治行动。

  2019年8月30日晚,长春交警宽城大队民警在青年路与北三环附近治理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0时50分许,民警发现沿青年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突然掉头逆向行驶,民警怀疑其有酒后驾驶或其他违法行为,于是将其拦截。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陈某于19时许在大排档吃饭时,喝了白酒和啤酒后骑摩托车回家,看见前面正在排查酒驾,自己又没有驾驶证还喝酒了,就想跑掉逃避处罚。经查,陈某酒精测试值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没有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也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民警依法将陈某传唤到宽城交警大队后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并将血样送到专业机构进行酒精值检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其他违法行为要等待检验报告结果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