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伸张正义大快人心:快速处理一起殴打残疾人案件,将违法行为人王某绳之以法,维护了百姓的利益。

  今年53岁的天桥岭镇居民胡某患智力残疾4级,是五保户,被安置在养老院生活。该镇居民王某经常雇他割地、除草等,完工后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今年5月份,王某因阻碍公务执法被刑事拘留,目前正在取保候审期。8月18日,王某让胡某帮忙搬家,但胡某没去。当日14时许,胡某独自出门走到天桥南路时遇见了王某。“让你来,你咋没来呢?”王某拦住胡某问。“你干啥呀?”胡某反问,王某一听火气来了,挥拳就打,将胡某的鼻部打出血,随后赶紧离开了现场。胡某挨打后感到委屈找到姐姐诉苦,其姐姐很气愤,第二天领着胡某到青松派出所报案维权。

  民警调查确认胡某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就在民警调查期间,王某上门找到胡某,想出点钱“私了”,并威胁胡某和其姐姐。胡某的姐姐断然拒绝了王某的无理要求,再次报警寻求法律保护。民警立即讯问王某,王某对明知胡某是残疾人还对其殴打的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王某此时正处于取保期内,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康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