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建华路下穿道落客平台为出租汽车火车站区域内唯一落客点,落客平台只可停车下客,严禁上客、喊站拉客;火车站地下出租汽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为出租汽车火车站区域内唯一载客点,除上述两个地点外,站前广场周边禁止出租汽车停车待客、上客、拼客、临时休息等;

  2进入停车场的出租汽车按箭头指示和停车泊位依次排队、按序发车,不得拼客(遇恶劣天气时启动拼客应急机制,在工作人员指挥下拼客发车);

  3进入停车场的出租汽车必须服从站前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鸣笛、掉头、倒车、洗车,严禁破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5长途客车临时停靠站待客的出租汽车要依次排队、规范运营,严禁插队、拼客、拒载、下车揽客、喊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6交管部门规定的火车站站前广场周边禁停路段(含人行道),禁止出租汽车上下乘客、停车休息等;

  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或带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8若发生地震(里氏5.0级以上地震含5.0级)、洪水等自然灾害时,启动待客应急机制,禁止出租汽车进入停车场待客;管理机构将临时调度出租汽车停放待客位置;

  9在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管理机构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决定,临时条款将及时对外发布。

  10监督举报电话:0438-12328,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通告。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    松原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来源:松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