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疫情通报

  2020年5月(2020年5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吉林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876例。

  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0种,报告发病1792例;丙类传染病报告4种,报告发病84例。

  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肺结核、肝炎、梅毒,占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1.50%。 

  肺结核

  症状

  有较密切的结核病接触史,起病可急可缓,多为低热(午后为著)、盗汗、乏力、纳差、消瘦、女性月经失调等;呼吸道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不同程度胸闷或呼吸困难。

  传播途径

  1.经呼吸道传播。排菌的患者,尤其是经痰涂片检查显示阳性的患者,具备极强的传染性。

  2.与肺结核患者共同吃饭,引起消化道感染。患者咳嗽或者是打喷嚏时会喷出带菌的飞沫,健康人吸入后,如果是少量的结核菌或者是毒性比较弱的结核菌,可能被人体的免疫防御机制所杀灭,但是如果受到大量结核菌的侵入就会导致感染发病。

  3.健康人如果食用了带结核菌的食物,也会受到感染,比如食用含有结核菌的牛奶,当人体免疫力低下时也会导致发病。

  4.通过皮肤、泌尿生殖道也可感染,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多发群体

  老年人,慢性呼吸道疾病、糖尿病患者,未接种卡介疫苗者。

  肝炎

  症状

  不同病因的肝炎临床表现各异,常见症状包括:食欲减退、腹胀、厌油腻食物、恶心、呕吐、易疲倦。部分患者巩膜或皮肤黄染,发热,肝区隐痛、肝大、触痛,部分患者出现蜘蛛痣和肝掌,重型肝炎可见腹水、少尿、出血倾向和意识障碍、昏迷等。

  传播途径

  病毒性肝炎有传染性,可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血源性传播、母婴传播及医源性传播及性接触等途径传播。

  梅毒

  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也具有传染性。

  (来源:吉林省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