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大幕已经拉开,春节日益临近,身在异乡的人们都要回家过年。这个时候,除了注意出行安全,大家还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近,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针对客运车辆索要高价,拒载、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2019年12月27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接到一名乘客的投诉。乘客反映,前一天晚上他从龙嘉机场乘坐出租车去长春西站,到达目的后,计价器显示102元,但司机却向他索要180元车费。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根据乘客提供的车牌号,调取了该车的监控视频,录像显示:2019年12月26日晚十一点,乘客上后,该车驾驶员询问了这名乘客的目的地。

  乘客上车后,这名驾驶员就一直在强调路远,并且要求乘客给他180元车费。但乘客坚持打表。到达目的后,驾驶员再次要求乘客支付180元的车费,无奈之下乘客最终支付了180元。

  驾驶员张某的行为,涉嫌以欺骗威胁等方式向乘客收取高额费用,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最终,张某被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民警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中心电话8769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