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延边州校外培训,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延边州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以下行为,请如实举报。

  1、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

  2、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3、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4、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未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5、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6、没有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7、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8、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给学生留作业。

  9、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

  10、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向社会公示。

  11、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12、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利益关联,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13、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私自有偿补课。

  监督举报电话

  延边州教育局:0433-2919062

  延吉市教育局:0433-2903915

  敦化市教育局:0433-6244577

  珲春市教育局:0433-7550896

  汪清县教育局:0433-8835152

  安图县教育局:0433-8970012

  和龙市教育局:0433-4242005

  龙井市教育局:0433-3229560

  图们市教育局:0433-3665111

  延边州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

  (来源: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