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分总则、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4条。条例中明确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养犬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和登记的犬只,不得饲养。

  7月6日,长春市南关区永吉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仲唯说,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养犬证这项业务是长期开展的,目前办理养犬证的人越来越多,到现在他们这平均每天能办理几十个业务。办理的人增多,应该和新的管理条例实行有关系,这也说明人们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养犬越来越规范。

  记者也联系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每天办理养犬证的人确实挺多,不过不用提前预约,当天携带相关证件叫号即可办理。如果养犬人是长春市户口,到就近任意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如果不是长春市户口,则需要携带居住证等证明。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办理犬证,还是需要符合体高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犬标准,不过等到8月1日后,犬的体高将不再是标准。

  据了解,目前长春市在规定的养犬管理区内,符合体高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每户可以办理一只犬的养犬证。办理犬证需携带:犬主本人本市身份证明;注射狂犬疫苗证明(一年有效期内);犬的一张2寸站姿全身照片。8月1日实行的《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则明确了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单位饲养犬只;禁止饲养本条例禁养犬名录中的犬种。养犬人应当在犬只犬龄满九十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证。没有对犬的体高做出限制。

  本条例中的禁养犬名录包括藏獒、獒犬、罗威那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犬、法国波尔多獒犬、斗牛獒犬、西班牙獒犬、高加索犬、比利牛斯獒犬、巴西菲勒犬、阿根廷杜高獒犬、丹麦布罗荷马獒、法国狼犬、昆明狼犬、英国斗牛犬、英国老式斗牛犬、美国斗牛犬、土佐犬、牛头梗、德国杜宾犬,上述血统的杂交犬,以及经长春市公安机关和长春市畜牧业管理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它犬种。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