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各省应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截至7月30日,吉林省共计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49161家,其中发证3408家,登记管理32233家,限期整改770家,关闭或不予发证登记企业12750家,较国家要求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目标,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居全国首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治任务

  在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将排污许可全覆盖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举措。吉林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视频会,分管副省长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将排污许可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按期完成。各地积极响应,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为牵头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建立了日调度、日通报工作机制。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孙铁厅长多次在厅长办公会上研究调度排污许可工作,分管副厅长亲赴一线进行督导。在4月初,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第一阶段总结视频会,及时对各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4月底,全省提前一周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目标。随即印发了启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第二阶段工作强化调度,每月印发工作简报,将工作进展通报各级政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优化顶层设计,提供政策保障

  为推进国家各项政策细化落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一系列省级政策。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角度出发,研究如何正确处理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与清理整顿的关系,既保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推进,又对地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优化作用。先后印发了《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常见问题解答》(两批)《关于特殊情形认定的相关条件证明》《关于锅炉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疫情期间延期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换发业务的公告》等规范和指导文件,对全省各地市、县区标准和要求予以统一,为排污许可工作的强力推进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三、强化技术支持,做好帮扶督导

  省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技术单位全程参与排污许可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省厅帮扶保障组,指导帮助各地开展核发工作,为各地提供技术咨询,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协助各地开展集中审核,省厅帮扶保障组先后7次赴各地协助开展现场集中审核,对受疫情影响的地区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共协助审核排污单位申报材料1800余份。

  省厅和各地针对排污单位负责人和基层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培训10余次,共计1850余人次参训。其中,长春市采取巡回授课方式,聘请排污许可专家,对下辖的分局逐个开展培训。白城市成立了排污许可工作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场操作演练等方式加强技术指导。省厅帮扶保障组采取“以审代培”的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人员技术水平。建立了省级专家答疑微信工作群,全时在线解决地方在登记发证中遇到的问题。长春、四平、辽源、白山、延边、梅河口等市(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技术单位开展技术审核。

  省厅在督导各地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进展缓慢地区、紧盯发证质量、紧盯重点行业,对于日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通过电话督促、预警通知、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共计下发预警通知16份、排污许可简报2份、督办督导3次、约谈地市级排污许可工作主要负责人2次。

  四、全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生态环境局将排污许可全覆盖作为“一把手”工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均举全局之力推进排污许可工作,全省排污许可和执法监察人员加班加点,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重重困难,涌现出一批感人事迹,充分体现了环保铁军的风采。

  长春市固定污染源数量较大,全省占比26%以上,是全省排污许可工作能否完成的关键,市生态环境局李健局长挂帅指挥作战,督导调度安排部署排污许可工作。吉林市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工作质量和进度双赢。四平市长亲自批示,要求各区县主管领导协调各部门全力推动发证任务,确保如期完成。辽源市、公主岭市坚持与省帮扶组保持高度互动。通化市建立各业务科室联合审查机制。松原市、白山市进度一直处于领先位置,在全省率先实现双清零。白城市分管局长始终奋战在发证一线。延边州、梅河口在第二阶段工作中,采用超常规举措,突显后发优势。长白山管委会主动服务上门,帮助排污单位完善申报材料,圆满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

  目前,省厅已启动全省排污许可质量复核“回头看”工作。重点对污染源是否全覆盖、管理类别划分准确性、登记填报信息完整性、发证行业技术规范的符合性、不发证情形的认定及支撑材料的提供、整改要求是否全面等内容进行复查复检,切实做到“监管清单全面、分类处置精准、填报信息规范、整改措施到位”。为证后监管奠定良好基础。树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的核心管理地位,真正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工作目标。

  (来源:吉林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