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疫情防控与兜底脱贫“两不误”“双促进”

  吉林省民政部门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兜底保障任务尤为艰巨。日前,记者从吉林省民政厅获悉,吉林省各级民政部门聚力“三个聚焦”,狠抓兜住、兜准、兜实、兜牢“四兜”目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疫情防控期间兜底保障工作,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31万人,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46元和年人均4372元,分别比上年提高4%和8%,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均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8.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年人均8926元和6000元,分别达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4倍和1.5倍;年初以来,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13万人次,平均每人次救助950元。物价联动机制启动以来,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9亿元,救助1138.83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3月份以来,进一步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力度,调整计算参数、扩大发放范围、翻倍发放标准,努力减少疫情防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据悉,吉林省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10063人、有致贫返贫风险人口10325人、建档立卡边缘人口13603人,省民政厅紧盯“三个一万人”核实核准、到户到人,建立台账,重点监测,与扶贫部门精准对接,全省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63人中,已有7300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严格落实低保“脱贫渐退”政策,留足缓冲期,全省已有4.42万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渐退”政策,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快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省民政厅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对确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确诊患者,积极开展先行临时救助;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确诊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祖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