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9时55分许,二道区分局金钱堡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在长春师范大学外侧发现一只猴子,猴子尾随过往行人,抱住路人大腿索要食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只猕猴坐在一辆电动车上,周边聚集很多群众,猕猴表现十分惊恐,稍有人靠近就会发狂,暴露出攻击行为。为防止猕猴伤人,民警立即疏散周边群众,此时猕猴突然跳下电动车抱住一名群众的腿往身上爬。民警立即上前,尝试抓住猴子解救群众,不想猴子起急,一口咬到民警的胳膊上,顿时鲜血直流。

  为防止猴子再次伤人,民警立即对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同时利用群众提供的水果等食物吸引猴子注意,稳定猴子情绪,并通知林业部门。待林业部门到达现场后,民警配合工作人员用抄网和叉子将猴子抓住,关进笼子。

  目前猕猴已被林业工作人员带走进行妥善处理,受伤民警已到附近医院进行消毒包扎。

  民警提示: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饲养、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动物不允许私自饲养和买卖,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