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系老旧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也是老旧小区广大居民的热切期盼。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众志出席并介绍了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重点工作。

  吉林省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总体改造情况。2018年,吉林省政府出台《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作为六个专项行动之一统筹推进,当年全省完成改造1553万平方米。从2019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我省831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566.7万平方米、约21.8万户纳入2019年度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改造小区303个、正在改造226个,其余302个也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二是各地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如白城市结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形成“海绵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模式;通化市创新社区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改造的新路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四平市形成“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推进改造后的小区建立有效的物业管理机制;辽源市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改造提升、运营和管理一体化“打包”,并建立绩效付费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梅河口市建立“居民参与+专业公司”的模式,开展调查摸底,提升改造方案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三是政策技术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12月17日,经吉林省政府同意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电力公司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造范围和内容、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在2018年出台《吉林省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技术导则》的基础上,根据当前老旧小区改造的新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正在制定《吉林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技术标准》、《吉林省既有居住房屋检测加固技术》和《小区内道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 ,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工作

  (一)任务安排。2020 年全省47个市县共计改造1945个小区、涉及居民约27万户。目前,各市县已经形成详细任务台帐,任务明确到具体的改造小区。

  (二)改造内容。主要是“四改”: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进公共服务和改观居住环境。

  一是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鼓励开展加装电梯试点。

  二是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缆线管廊或缆线桥架;完善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居住区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也纳入改造范围。

  三是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设或改造。

  四是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三)抓实抓细四个关键步骤工作 。

  概括讲就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项目实施、建后管理”四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是调查摸底,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各市县对本区域内老旧小区数量、栋数、户数、建筑面积、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做实做细。同时,组织管线单位和市政、公共服务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制定改造任务清单。

  第二步是制定方案,科学确定改造项目。在实地调查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数、改造任务总量,科学测算投资需求,根据资金筹集能力、居民改造意愿,制订本地区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计划纳入近期改造的项目,组织专业人员制订改造方案,统筹安排各项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政策措施要在项目所在小区内征求居民意见,并根据居民意见修改完善后,才能最终定稿。

  第三步是项目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原则上,3月底之前完成当年项目的前期工作。强化工程实施的协调调度和关键节点管理,确保当年完成主要改造任务并投入使用。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步是建后管理,健全小区治理机制。深入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街道党组织要动员居委会、各类群众团体和居民,全程参与改造方案评价、施工过程监管和工程验收。要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主导、业主委员会协同的管理机制,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是改造实施方案的一项基本内容。

  (四)多措并举,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订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评估考核。省教育、民政、卫健、文旅、体育等部门要指导各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做好托幼、养老、卫生所、文化、全民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查评价,确保纳入改造任务清单,并在安排项目、资金计划时向老旧小区改造内的相关项目倾斜。省级通信、广电、电力部门要指导各市县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管线整理、改造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建立领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制订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是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参与。建立居民合理分担、财政补助、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市场运作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参与。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市县政府可通过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调整等方式,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改造现有设施,保证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租赁经营。发挥财政补助资金引导作用,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实施绩效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日常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改造计划完成情况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