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文件,同意将长春市商埠地、宽城子街区列为吉林省历史文化街区。

  吉林省政府要求,长春市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原则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要保持和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和整体性,不得进行任何与街区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要加强街区保护利用工作,注重街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吉林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