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开展冬春季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打好打赢冬春季水污染管控攻坚战,通化市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采取全覆盖排查、全时段监测、全过程监督、全方位执法等措施,使专项行动收到较好效果,境内浑江、辉发河等重点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开展联合式驻厂式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从2月初开始,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6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医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联合式驻厂式监管,重点检查处理设施是否达标运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污染物排放情况每3天进行一次采样监测,形成《污水处理厂驻厂式监管专报》,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春季特殊时段排放标准,要求各污水处理厂采取加大药剂投放量、增加曝气时间等超常规措施降低氨氮负荷。针对柳河县、通化县污水处理厂氨氮浓度较高问题,通过约谈、专项督导、邀请业内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等方式,全力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尽最大可能降低氨氮排放浓度。

  强化监察执法,确保问题整改顺利实施。截至3月底,通化市生态环境、畜牧、水利和城建等部门共出动人员4385人次,检查污水处理厂、涉水排污单位共计191家,对鸭绿江流域7条主要支流、浑江流域82条支流、浑发河流域5条支流等进行排查,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500余处近8000立方米,并对两家污水处理厂和1家药企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今年一季度,通化市民主、兴隆两个国控断面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7.42%和74.67%,水环境整治成果初显。

  (来源:吉林日报 战宇飞 记者刘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