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发挥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对全县6000余名村组干部开展四轮联审,做好甄别和清退工作,有力推进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成效。

  农安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村组干部联审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稳妥有序做好相关工作:开展现任村“两委”干部联审,召集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部门对全县近2000名村“两委”成员进行届中“回头看”;对省公安厅反馈的受到行政处罚和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逐个审查;将《关于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小组长的函》发送至县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县扫黑办,对全县4000余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进行联审;对省市委组织部反馈的农安县涉嫌刑事和行政处罚人员就处罚情况进行再审,在甄别有前科劣迹人员中,各乡镇采取召开研判会、一对一访谈、入户调查、与公安等部门函询等办法,进行精准甄别,并经乡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是否留用。

  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混入村组干部队伍,农安县建立《农安县村“两委”干部联审机制》,规定新提名的村“两委”干部,必须经乡镇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政法委和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审通过后,方可选任。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程序,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管理的办法(试行)》,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条件、选任方式等。印发《关于集中清理有前科劣迹的现任村干部的通知》,明确清理人员名单,对于留用人员加强监管教育。目前,农安县审查出受过刑事处罚的村组干部,已全部清退;审查出受行政处罚或免于刑罚的村组干部,也依规启动了清退或留用程序。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周源 徐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