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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出纳挪用公款250余万买房

  被抓后对赃款去向拒不交代,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女子挪用公款250余万元私用,被抓后还对赃款去向拒不交代,等待她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4月21日16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公司报警称,该公司出纳刘某明疑似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对公账户中的250余万元人民币挪作私用,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百余名工人薪资无法正常发放。

  正值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时期,此案引起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两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侦办,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宽城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天辉带领精干警力迅速组成专案组,一方面来到受害企业询问走访,围绕嫌疑人身份信息和社会关系综合研判,另一方面对嫌疑人名下银行账户和资金流向进行查控冻结。经过近24小时的连续作战、缜密布控,4月22日15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在其亲属家中落网。

  经审讯,刘某明(女,39岁,公主岭人)承认了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的违法事实,但却对赃款去向支支吾吾、百般抵赖。专案组对其名下30余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梳理取证,相关涉案赃款和嫌疑人利用赃款购买的一处房产等违法所得已被依法扣押。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 吕闯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