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落实吉林省、辽源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辽源市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加强对发热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药品的公告。

  1、5月13日起,辽源市各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药品及退热贴。

  2、凡需要购买治疗发热药品的市民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购药。

  3、辽源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管理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此公告的药店,一经查实,停业整顿30天、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市级媒体上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提供违反本公告违规售药线索,一经查实,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举报电话:0437-12315

  (来源:辽源日报 记者:吕琳 胡希伟 通讯员: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