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6时许,辽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有人持铁棍追逐殴打一男孩儿,请求快速处置。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分局调查。经调查取证,15岁的唐某在游泳馆游泳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韩某在殴打自己孩子,下手狠,孩子表情痛苦,唐某便用手机摄录当时情景,准备报警。

  犯罪嫌疑人韩某发现后,手持1米余长的金属棒子追逐、殴打唐某,导致唐某左腿受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韩某(男,41岁,辽源市西安区人)对其在游泳馆对被害人唐某进行追逐、拦截、殴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辽源吉D微风 法制日报微博 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