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

  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学生溺亡事件,令人十分痛惜和震惊。6月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吉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专门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引以为鉴,切实防止此类事件在吉林省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特别是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做好吉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学生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社会稳定。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压紧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夯实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地各校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把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要协调街道、社区、村居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止孩子独自下水游泳、戏水;要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深入开展防溺水常识宣传,教育学生不擅自或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无安全措施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家长加强宣传教育,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

  三、夯实排查管控,强化隐患整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落实省教育厅相继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20〕11号)、《吉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吉教安〔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提高防范突发事件能力的紧急通知》(吉教安〔2020〕12号)、《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2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20〕4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教安〔2020〕10号)、《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特别是“6.21”重庆学生溺亡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3号预警发布后,吉林省教育厅第一时间提出的有关防溺水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应急、气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河道、沟渠、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督促各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乡村社区的联系,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做到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增派人员,加强管控,发现未成年人有私自靠近水边或戏水、游泳等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劝阻,对采取措施后仍不听劝告的可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要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四、夯实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迅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工作针对性措施。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严格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要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分析原因,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5日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