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人发出了首笔高额“12350”专项奖励,奖励金额4.32万元。

  8月6日,长春市安委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接到市民反映,举报长春市一家机械加工企业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行为。8月7日,长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被举报企业进行情况核查,通过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从未对岗位从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8项违法事实,为严肃法纪,警示企业,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按照《长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规定,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日为举报人核发了“12350”专项奖励4.32万元。

  为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市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今年5月,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明确,如经调查属实,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长春市安委会呼吁,长春市民如发现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专用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12350”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将24小时受理举报。

  (来源: 长春日报 记者:温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