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双辽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事业中来,经双辽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面向双辽市事业单位(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吉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6名。具体详见《2019年双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四、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双辽市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6、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基层单位工作人员需本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6、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有关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0月31日。

  五、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北侧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双辽市人民政府网”下载《2019年双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经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二寸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为358*441,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文件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U盘自备),由报考本人送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本次考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五)相关事项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