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中国旅游日要来啦!为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助力文旅行业复苏,延边州以“中国旅游日”,惠民活动月为契机,在延边州范围内发放70万元文旅消费券。

  活动详情

  活动时间

  5月19日10:00-6月29日23:59

  发放对象

  所有在延边州内人员,(包括延边州外来延人员)均可参与领券

  适用范围

  延边州文广旅局指定的消费地点(名单即将公布)

  发放平台

  支付宝APP—“码上优惠”小程序

  主要内容

  领取和使用规则

  1.消费者通过进入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进入小程序,点击“‘惠游延边’文旅消费券”进入页面后参与领券,领取后消费券将发送至支付宝卡包。

  2.获得的消费券可以直接适用于线下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进行抵扣。消费券资金按照支付宝平台规则划入商家账户。

  3.活动期间消费者1天只能领取1张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有效期为7天,7天后消费券自动失效,未使用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

  4.消费券不能用于个人转账。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同时兼容合作单位的其他优惠活动。

  面额及适用范围

  文旅消费券设为5种面值,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单笔交易金额满50元减20元,100元减50元,200元减100元,400减200元,600减300元。

  本次文旅消费券的适用范围有5类:一是延边州A级旅游景区,二是延边州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三是延边州星级饭店和优质酒店,四是延边州内旅行社,五是影院和书店。

  其他事项

  1.本次文旅消费券不可与其他政府部门消费券叠加使用。

  2.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3.承接本次文旅费券的商家应承担起自律和监督责任,确保活动合规合法、公平公正进行。参与上家需签订《商家承诺书》商家违规使用消费券,经查实后,立即取消本次文旅消费券承接主体资格,收回本次文旅消费券使用的各项权益,禁止参与文旅消费的有关活动。

  4.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延边州文广旅局所有。

  (来源:延边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