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名单的公示》,根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国家标准,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市(州)文化旅游、发改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11家申报单位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拟认定为“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来源: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