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平市铁东区某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2020年10月30日,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省版权局提供的线索,称位于四平市铁东区的某书店涉嫌销售盗版《昆虫记》《名人传》《朝花夕拾》等出版物。11月5日,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书店进行检查,在图书展示柜上发现了上述三种图书,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提取了样本,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将提取的样本送交到人民教育出版社等相关出版单位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相关出版单位认定该批出版物为盗版图书。

  依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8日,四平市新闻出版局给予四平市铁东区某书店没收盗版出版物27本,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四平市铁东区某某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2020年11月27日,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四平市万达广场一楼的四平市铁东区某某书店进行检查,发现该书店经销的《山海经》《查理九世》《鬼吹灯》《无羁》等图书疑似为盗版出版物,执法人员对疑似盗版出版物进行抽样取证,并对疑似盗版出版物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出具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调查)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照相,并要求该书店负责人到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经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淅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四川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等相关出版单位鉴定,该书店销售的《山海经》、《查理九世》、《鬼吹灯》、《无羁》等图书确为盗版出版物。

  依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12月25日,四平市新闻出版局给予四平市铁东区某某书店没收盗版出版物277本,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473.6元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吉林省通化县果松镇某某书店发行侵权盗版中小学教科书案

  2020年3月13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委宣传部接到群众举报,称通化县果松镇某某书店涉嫌发行疑似盗版中小学教科书。接到举报后,通化县委宣传部立即联合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立专案组对通化县果松镇某某书店涉嫌发行盗版教科书案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书店正在发行疑似盗版中小学教科书《英语》(七年级上册)、《语文》(一年级下册)、《语文》(六年级上册)、《语文》(七年级下册)共410本,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对现场疑似盗版中小学教科书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下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0年3月13日,通化县果松镇某某书店负责人在通化县果松镇派出所接受了调查询问,承认了发行盗版中小学教科书的事实。2020年3月26日,经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出版单位鉴定,通化县果松镇某某书店发行的中小学教科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确定为盗版出版物。

  依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4月13日,通化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通化县果松镇某某书店作出没收盗版中小学教科书410本,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吉林省某某教育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8月12日,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吉林省某某教育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涉嫌销售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处在营业状态。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教辅读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涉案教辅材料186册,价值3720元。

  依据《著作权法》和《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8月21日,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吉林省某某教育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作出没收涉案教辅材料186册,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