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各级版权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吉林省版权局发布2020年度全省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一、吉林省某印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6年12月,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吉林省某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著作权人允许擅自印刷中小学教科书9200册,码洋11.6万元。鉴于案情重大,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此案移交给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侦办,分局于2017年6月正式立案。同年7月,该案被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列为督办案件。2018年,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以长二检刑诉(2018)307号起诉书指控该单位经理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2019年10月31日,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韩某某被逮捕羁押。2020年1月10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韩某某提出上诉,2020年12月1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二、长春市某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4月,吉林省版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长春市某印刷有限公司存在侵犯著作权等违法行为,遂将此案移交给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查处。4月21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印刷有限公司印刷的出版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著作权法》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020年6月5日,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其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长春市某书店发行盗版教科书案

  2020年7月20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春市某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书店销售的《语文》(五年级上册)、《语文》(九年级上册)等中小学教科书共11种,检查中发现该书店未取得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资质,违规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另外,该书店经营的《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等教科书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盗版出版物。

  依据《著作权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020年11月16日,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该书店作出没收盗版的中小学教科书260册,行政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吉林省某职业培训学校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1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某职业培训学校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培训学校使用的《创办你的企业》等培训教材,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该学校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0年12月14日对该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111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吉林省某高级技工学校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9月18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举报,称吉林省某高级技工学校涉嫌销售、使用、冒用他人名义的盗版图书。9月20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该技工学校进行检查,经查,该学校使用的《公共课(二)校本教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0年3月31日,对吉林省某高级技工学校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95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长春市某书店发行盗版教科书案

  2020年12月7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春市某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书店销售《语文》(七年级下册)、《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等中小学教科书共7种。经查:该书店未取得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资质,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另经相关出版部门鉴定,所查获的7种中小学教科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著作权法》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1年2月18日,对长春市某书店作出没收盗版中小学教科书258本,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