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复函支持吉林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是,深化与宁波市海洋产业发展对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

  复函要求,示范区建设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要求,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聚焦目标任务,提升质量效益,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督促,力争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加强统筹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评估,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