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志军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9〕5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2019年11月15日决定,任命庄志军为吉林化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