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人有情。日前,汪清县居民金某的母亲患上急症,急需前往延吉市就医,情急之下,金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送医,高速交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刻化身“代驾”,开车送病人入院,彰显了为民本色。

  当日17时许,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指挥中心预警:一辆车牌号开头为“吉H”的白色小型越野车“驾驶证状态异常”,指令延吉北站口执勤民警拦截检查。几分钟后,预警车辆驶出延吉北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拦下。

  检查过程中,女驾驶员金某焦急地向民警反映,自己未取得过国内机动车驾驶证,虽然知道不能开车,但由于其母亲突发疾病,需要立即从汪清赶往延吉就医,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其他驾驶员帮忙驾车,情急之下才开的车。民警立即查看车内人员情况,发现副驾驶座位上的老人已经不能言语,同时出现恶心干呕情况。由于金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当班领导立即指派一辆警车带路,一名民警驾驶载有病人的车辆前往医院。

  此时正值市内交通晚高峰,路上车流量较大,警车闪着警灯带路,原本需要40分钟的路程,民警仅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医院。到达医院后,民警立即到急诊室取来推车,协助家属将病人扶上车,推至急诊室救治,随后又协助医生将病人送至心电监护室检查,在确定病人无生命危险后,两名民警离开医院。

  两个多小时以后,金某打来电话向民警表达了谢意,称其母亲已无大碍返回家中休养,并与民警约定时间处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由于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延边晨报记者 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