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一套房屋的门上出现了一件“特别”的装置。该装置呈长方形,上有特别显眼的“封”字。“封”字左侧印着“损坏公物,违法行为”字样,右侧印着“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中间附有执行裁定书,上下则是告知法律责任的警示语。装置带有摄像头,可以拍照录像。该装置全称为“司法区块链电子封条”,简称“电子封条”,是区块链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新结合。

  相较于传统的纸质封条,“电子封条”的威慑力大大增强。电子封条不仅坚固稳定,而且自带摄像头和触控报警、声光电报警等装置,还有自动摄影摄像功能,能对被查封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如果有人蓄意破坏封条,设备会立即拍照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法官手机上,便于法院及时采取措施。

  此次腾迁的房屋原系孟某所有。2014年,孟某与前夫席某因生意需要,在婚姻存续期间陆续向朋友闫某借款共计80.1万元。2015年5月,孟某与席某离婚。同年6月,闫某因多次向孟某、席某催还借款未果,将二人诉至绿园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席某、孟某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偿还借款80.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席某、孟某未履行法定义务,闫某就此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孟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价值与借款相当。经申请执行人闫某申请,绿园区法院决定对该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并张贴公告让被执行人限期搬离,然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7月31日,在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强制腾迁,并加装电子封条,防止被执行人再次进入房屋妨碍执行。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吕闯 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