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承担吉林市5个城区家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标志着吉林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迈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目前,功能齐全、体现全新家事审判理念的家事法庭远离丰满区人民法院本部,在交通便利的市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按照1+1模式,配备5名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的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已投入工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由家事案件分流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家事纠纷诉前调解队伍已在规范的调解流程下充分发挥作用;包含家事调查、心理咨询、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的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已规范运行。

  据了解,自2017年10月1日起,探索吉林市城区5个基层人民法院家事案件统一由丰满区人民法院管辖,改革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果。为方便家事案件当事人起诉和立案,吉林中院出台《吉林市城区基层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跨域立案制度实施细则》,在城区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跨域立案窗口,此外,在吉林中院的协调下,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城区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悬挂标识并确定巡回审判时间表,同时采取与入村入户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巡回审判制度,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2144件,调撤1589件,调撤率74%。上诉53件,一审息诉服判率97.5%。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粘青 通讯员于治国 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