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农安县纪委、县监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目前,共有22名党员干部因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问题被问责,其中3人被认定为“保护伞”。

  农安县纪委、县监委对全县22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12个重点部门负责同志、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全面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公安机关建立打查互动、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农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农安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工作制度》《农安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保密制度》。

  他们在全县组织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全县各乡镇村两委班子成员具有前科劣迹情况进行核查,对其中39名受到治安处罚和刑事犯罪的基层党员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已结案36件。同时,成立办案专班,集中优势力量快查快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大追责、打“伞”、破“网”力度。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