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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消协联合吉林省城镇供热协会向全省供热企业和消费者发出倡议

  鼓励有条件的热企把最低供热标准由 18℃提至20℃

  2020年冬季供暖已经开始。冬季供暖,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广大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

  今冬能否保障供暖?暖气热不热?温度达不达标?有了问题能不能马上解决?这是消费者在供暖期最关心的问题。为督促供热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消费者消费引导,吉林省消协联合吉林省城镇供热协会向全省供热企业和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方便消费者诉求。供热企业应设立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服务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报修、咨询、投诉,千方百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确保维修及时、服务满意、供热合格;供热企业应建立完善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消费者用热需求。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供热企业把最低供热标准由18℃提高到20℃,提倡供热企业由达标供热向舒适供热转变,提升居民舒适指数,用企业的责任心换消费者的舒心,适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不仅“看天供暖”,更要盯紧用户室温变化,让消费者的家在该热的时候“热”起来。

  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供热企业服务提供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向供热企业交纳热费,积极配合供热单位对供热用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不损坏供热设施,不私自安装使用循环泵、放水装置,自觉维护供热设施安全。发现供热管网漏水,应积极与供热单位联系,同供热企业一起,确保供热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我们倡议全体供热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凝聚你我力量”,努力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共同把冬季供暖这件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做好,把温暖与舒心送入千家万户!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