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长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自我伤害“护蕾行动”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称,长春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实际,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自我伤害“护蕾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开展“护蕾行动”,是履行政府职责,保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开展“护蕾行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有力举措;开展“护蕾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护蕾行动”分试点探索、起步实施、全面实施和总结推广4个步骤展开,试点探索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已经于2020年4月份启动,2020年10月结束。

  起步实施工作将从2020年11月开始至2021年10月结束。拟印发“护蕾行动”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护蕾行动”,于2021年10月召开阶段性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总结部署工作。

  全面实施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展开至2025年10月结束,根据市政府总体部署,全市各方、上下统一行动,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总结推广工作,做到边工作、边总结、边推广成果, 2025年10月系统总结“十四五”期间经验成果,形成“护蕾行动”长效机制,推进“护蕾行动”常态化开展。

  在“护蕾行动”的工作保障中,征求意见稿也分别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单位所应承担的职责以及工作责任、经费保障、智力支持和工作督导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广大市民若对“护蕾行动”有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长春市教育局。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长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邮政编码:130033)。来信请注明“《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自我伤害“护蕾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74723038@qq.com。

  3、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88787083

  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