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至3月24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