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吉林省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吉林省公安机关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雷霆护水”专项执法行动。

  期间,吉林省公安机关累计破获涉水刑事案件2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2人,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查办涉水行政案件21起,行政处罚21人,切实维护了水环境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其中,公安机关破获的10起涉水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如下:

  1、榆树市育民乡王某举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0年5月,榆树市公安局破获一起跨省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价值46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举等人与黑龙江省多名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大肆在榆树市育民乡丰乐村拉林河河道内非法采砂23余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吉林市昌邑区杨某非法采矿案

  2020年5月,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破获一起擅自抽取地热(温泉水)资源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吉林市昌邑区钻挖地热(温泉)井,擅自抽取地热(温泉水)资源6.5万立方米,用于洗浴、娱乐等项目开发,涉案价值29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地下温泉矿产资源。

  3、延边州敦化市崔某平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0年5月,敦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查扣河砂一万余立方米,涉案金额24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平等人在没有合法采砂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分别在富尔河干流敦化市大蒲柴河镇镇区段珍珠门电站下游和绿柳山庄上游的2处河道内非法采砂,共计非法采砂30余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4、延边州龙井市梁某秀非法采矿案

  2020年5月,龙井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秀在没有合法采砂手续的情况下,在龙井市三合镇河西村对面图们江内,多次进行非法采砂约11万立方米,涉案价值200万元,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5、白山市江源区王某林非法盗采水资源案

  2020年6月,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盗采水资源案。经查,王某林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凿井盗采地下水资源5280吨,涉嫌盗窃地下水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6、梅河口市鞠某非法采砂案

  2020年6月,梅河口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扣被盗采河砂5000余立方米,涉案价值30余万元。经查,梅河口市鞠某在没有合法采砂手续的情况下,在辉发河河道内非法开采河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7、德惠市张某新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7月,德惠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非法捕捞螺蛳案,查获9条非法捕捞螺蛳渔船,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新等7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在明知禁捕期、禁捕区的情况下,在饮马河内大肆捕捞螺蛳80余吨,当地河道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8、通化市刘某宝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0年7月,通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采砂船9艘、铲车2辆、运输车5辆、砂石近6万立方米。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宝等人在没有合法采砂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采砂活动,数量巨大,涉案金额近千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9、松原市张某伟非法盗窃江砂案

  2020年9月,松原市前郭县破获一起非法盗窃江砂案。经查,张某伟等9人在松原市前郭县松花江盗窃江砂2万余立方米,涉案价值100余万元,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10、四平市郭某非法盗窃河道防护网案

  2020年9月,伊通一处河道防护网被人盗走。经查,某屯村民郭某为维修家中破损牛圈,于9月12日晚用随身携带的钳子夹断四张防护网驾驶农用车抬回家中。目前,该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300元罚款。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