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宽府发〔2021〕125号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报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建设,拟征收兴业街道上台村、团山街道小南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兴业街道上台村、团山街道小南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8.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东至小南街,西至万盛国邦小区,南至小南街,北至沈铁北部湾小区 (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改善城中村村民居住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暂停办理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止,有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改扩建,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口及分户,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五、禁止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六、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