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联合区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废机油案,现场查获废机油2.36吨,非法收购废机油的罗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6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接到举报:有人驾驶车牌号为吉B××××3,疑似改装过的蓝色货车,在双阳区泰富家园A区附近违法从事收购废机油行为。生态环境分局随即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一方面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取证。同时联系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交通运输部门现场对非法改装货车进行了扣押。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货车车主进行依法询问后确认:该车主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7月2日从双阳区鹿乡镇石溪社区2家汽车修理部,双阳区南外环1家汽车修理部共收购13桶废机油,尚未来得及销售就被执法人员抓获。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第一时间将行政处罚建议上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将此案移送至双阳区公安机关。双阳区公安机关积极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多次与生态环境分局进行案情分析研判,充分搜集违法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此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中非法收购废机油的货车车主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驰而不息加强对危险废物收转运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强化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后将继续加强执法,铁腕治污,严格“四个配套办法”的落实,重点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四个方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快推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有效实施,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民众一起坚守环境安全底线,共同保护美丽家园。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石竹 通讯员:冯亮 李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