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车辆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从4月29日起,长春交警全面开展整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采取民警路面查缉加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广覆盖,查处对象包括行驶在路上的所有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其他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

  市民可以利用手机等设备对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直接到就近交警大队违法受理窗口进行举报,或将违法照片发送到长春交警新浪微博或交警支队邮箱(ccjjssp@vip.163.com)。

  长春交警开展整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动,是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车辆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意识,力争年底前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